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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破获一起特大假税票案 涉案金额超过六百万

日期:2008-03-11     【选择字号:

天津破获一起特大假税票案 涉案金额超过六百万

  天津市警方日前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特大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案件涉及价税合计金额600余万元,税款合计近百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2004年2月,暂住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的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出纳员邵某到西青区国税局申报抵扣该公司的进项税,共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71.4万余元税款。国税局在对发票进行认证时,发现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开自河北邢台市某物资有限公司,全部无密文,无法认证。

  西青国税局通过与邢台市国税局核实,证实这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假票,认为这个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某有购买假增值税发票的嫌疑,随即将此情况向天津公安西青分局经侦支队报告。

  西青分局经侦支队在对这个化工公司以前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核查时,又发现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已抵扣的销货单位为邢台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份,销货单位为邢台市某物资化工公司的增值税发票9份,共计62份,价税合计662.6万多元,税款共计96.2万多元,全系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调查的情况,经侦支队于3月12日对韩某及该公司出纳员邵某进行传唤。经讯问,韩某交代了他从河北省邢台市一自称李某的人手中购得以上共计111份伪造的增值税发票并进行抵扣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了自2003年11月在从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公司业务员高某对外联系购买单位,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指使出纳员邵某为天津市西青区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份,价税合计15.6万余元,税款共计2.2万余元;为天津市某轧胶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价税合计19.9万余元,税款共2.8万余元,均已抵扣,并得赃款1.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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